天价乌木事件始末 乌木归属令人深思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8日 14:47:33 已收藏 收藏
    四川彭州天价乌木事件最近又随着央视新闻调查的播出受到人们的关注,从2012年春发现并挖掘乌木到关于乌木的归属打官司,天价乌木事件已经持续一年的时间,到如今天价乌木事件又有新进展,经过央视新闻调查记者对各方人士及专家学者的采访,天价乌木归属问题不仅仅是归谁所有,而且更深层的暴露出目前法律对于乌木相关规定的空白,从乌木当柴火烧的年代到价值上千万的天价,为什么乌木从一开始无人问津到现在政府与民争利?试想,假如这次挖掘出来的乌木像以往那样只值几千或者几万元,那这次镇政府是否还会主张乌木归属权归国家呢?显然不会,据央视新闻调查记者采访天价乌木发掘地彭州麻柳村村民曾表示,以前也曾多次发掘出乌木,并未见政府出来干预,怎么偏偏发现了价值上千万的乌木就站出来干预呢?难道仅仅是考虑研究价值和艺术价值吗?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专家表示仅仅需要一根乌木足矣,以往也曾发现过那么多乌木,也没见有人提出要研究它的价值,可想而知,这次天价乌木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

 天价乌木图片天价乌木事件回放
2012年春节,四川彭州农民吴高亮在河边散步,无意之中发现了大量乌木,于是雇用挖掘机开挖。当地政府认为地下埋藏物属国家所有。吴高亮不服,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状告当地镇政府滥用职权,行政违法。而当事各方对于该批乌木产权的认定各执一词,谁也无法说服谁。此后镇政府曾经答应给吴高亮7万元作为发现乌木的奖金,吴高亮并没有接受,并再次提起诉讼,时至今日,双方各执一词,乌木的归属问题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案件已经暂时停止诉讼,期待国家相关法律的出台。那根长34米,重64吨,据说价值1800万的天价乌木依旧静静的躺在彭州一个客运站的院子里。那把锁将以怎样的方式打开,名鼎檀红木家具网将持续关注,敬请期待!
众说纷纭 私有公有两难断
“乌木价比黄金,群众认为,‘谁先发现就归谁’。同时,乌木权属问题尚属法律空白,逐利人这才敢如此费心费神。”一位对乌木颇有研究的人士说。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夏良田表示,按照《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为便于政府加强监管,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明确乌木的法律解释问题。
关于乌木的归属各方专家学者众说纷纭,有的说乌木是不明埋藏物,应归国家,但是马上有人反驳,不明埋藏物一般是人为埋藏,乌木是天然资源,并不存在认为埋藏的可能;
有人认为乌木是天然孳息,属于受益权人所有,但是也有学者反驳说乌木并不是土地所产,是本来就有的,因此不属于天然孳息之物。
还有一方观点是乌木属于无主物,对于无主物应采取先占原则,谁先占有就属于谁。虽然先占原则并没有写入法律,但是这一原则却是世界各国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也符合数千年来人类活动的默认习俗和规则。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博士苟正金则认为,根据2007年《中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国矿产资源法》,乌木不是文物也不是矿产资源,更不是人为的埋藏物,因此在监管处置乌木的问题上,地方政府确实还找不到法律依据。
经过各方讨论,乌木的归属问题仍难明确,只能暂时搁置,期盼国家法律能尽快做一个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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