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治理验收规范》顺利通过专家审定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6日 10:29:38
11月29日《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治理验收规范》(下称《验收规范》)通过了专家审定。《验收规范》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目前尚无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验收规范的空白,完善了辽宁矿山生态治理技术体系,使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治理验收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
自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心启动实施青山工程以来,通过建立法规、政策推动、工程化治理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使已破坏山体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全面的恢复,目前已实施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15.79万亩,依据《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需要对已完成的植被恢复工程进行验收。《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治理验收规范》的编制不仅能进一步规范矿山生产和其他工程建设破损山体的植被恢复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同时也是贯彻执行《青山保护条例》的需求,是青山工程顺利实施推进的有力保证。
辽宁省青山保护局在结合GB/T 15776《造林技术规程》、DZ/T 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B21/T 2019-2012《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等多项林业、地质、环保相关标准和各地植被恢复的实践经验,经过近一年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验收规范》。规范明确了全省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验收的安排与流程、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以及验收材料的整理、归档要求等内容。不仅能够指导和规范治理单位(责任人)对破损山体进行植被恢复治理,还将给政府部门监督、检查、验收植被恢复治理工程提供科学依据。具有较强实用价值。来源:E木业网
自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心启动实施青山工程以来,通过建立法规、政策推动、工程化治理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使已破坏山体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全面的恢复,目前已实施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15.79万亩,依据《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需要对已完成的植被恢复工程进行验收。《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治理验收规范》的编制不仅能进一步规范矿山生产和其他工程建设破损山体的植被恢复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同时也是贯彻执行《青山保护条例》的需求,是青山工程顺利实施推进的有力保证。
辽宁省青山保护局在结合GB/T 15776《造林技术规程》、DZ/T 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B21/T 2019-2012《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等多项林业、地质、环保相关标准和各地植被恢复的实践经验,经过近一年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验收规范》。规范明确了全省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验收的安排与流程、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以及验收材料的整理、归档要求等内容。不仅能够指导和规范治理单位(责任人)对破损山体进行植被恢复治理,还将给政府部门监督、检查、验收植被恢复治理工程提供科学依据。具有较强实用价值。来源:E木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