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4年流通领域人造板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仅为40%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2日 16:36:31
近来,自治区工商局对流通领域人造板产品进行了检查查验,全区共抽检人造板125个批次,50个批次合格,7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40%。首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开释定量和静曲强度等。 检查验根据为GB/T4897-2003《刨花板》、GB/T5849-2006《细木工板》、GB/T1501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9846-2004《胶合板》、GB/T 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饰资料人造板及其成品中甲醛开释定量》的规范以及经存案现行有效的产品明示公司规范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需求进行测验。查验项目包含甲醛开释量、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含水率。 对检查查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工商部门已责令中止出售,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分。凡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公司和有关经销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自动采纳召回、下架、退市等办法,未采纳有关办法的,工商部门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予以查办。来源:中国板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