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公开审理 木门企业需反省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16:17:53 已收藏 收藏
   自2015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和“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企业违法可拘留责任人”、“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查扣设备”等“要命的”权限。广州首次查封两家严重污染企业、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福建立案,新《环保法》频频在各地“亮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惩罚。新《环保法》正初步显现出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巨大震慑力,更是给包括木门在内的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这次环保整治的决心一定是空前的。
   长沙环境污染案公开审理
   1月5日,长沙县法院公开审理“黄兴镇光达村喻德强环境违法案件”,经审判,喻德强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此案是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湖南首例因环境污染而被判刑的案件。据了解,被告人经营一家不锈钢加工厂,拥有一条电镀生产线,但却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环保局负责人也表示:“此案为新环保法实施后,湖南首例因环境污染而被判刑的案件。此次公开宣判,必将对长沙县的环境污染企业起到震慑作用,更加有利于环保工作的开展。”
   从这起案件来看,“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自从正式实施后,环保部门将不会对环境污染问题心慈手软,势必会以更强硬的态势在2015年全面打好环保攻坚战。而且此次案件虽然罚金不高,一万元对许多木门企业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是一年的牢狱之灾足以让人为之怯懦不已,尤其是企业家们,一旦档案出现污点,无疑会让其今后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这是任何木门企业的负责人都难以接受的局面。

   木门企业产品需绿色健康
   木门企业相比这些小型加工作坊而言,面对的环保压力更大。小作坊不需要面对消费者,只要保障自己不对外排污即可。在如今消费者们需求越来越高的当下,木门企业除了要满足环保要求不对外排污之外,其产品还必须要足够绿色环保,才能赢得市场,这无疑对木门企业的环保提出了要求更高。
   以前,不少木门企业在面对环保问题时都采取避实的处理方法,但是往往很多时候都只是做做表面文章,治标不治本。产品环保不合格就承诺下批次更换工艺和原料等,但后续却没有下文了,相关机构不继续跟进,消费者也会对其逐渐淡忘;企业排污不合格就承诺购买环保设备并加强生产改革等,后续情况也是不了了之。不少木门企业在这样的处理中侥幸生存,继续生产,但实际问题并未得到处理。
   在新《环境保护法》的促进下,我国的环保产业也迎来一次新的发展机遇。在新法的强制实施下,木门企业需量减少排污,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提高对制造业的要求,开启“自我造血”的功能,促进木门行业发展,切勿因担心环保改革的高额费用而断送了企业未来的发展之路。

来源:中华门窗网
文章关键词:  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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