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森林公安局查获非法收购水冬瓜原木案【批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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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10时30分许,南华县森林公安局五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县城外撒马场的某某木材加工厂里有一堆削皮的水冬瓜原木,可能没有手续,请森林公安核实处理。
接警后,所长刘斌带领民警迅速出警,在被举报的木材加工厂院内的确看到有一堆削皮的水冬瓜原木,报警情况属实。然而蹊跷的是,在这个时间段木材加工厂竟然没有一个人在,打负责人电话,回复说他现在不在南华,没有收购过此堆原木,是谁拉来的他不知道。情况调查陷入困境,但民警们没有气馁,他们认真勘查原木上留有的痕迹,观察周边车辆情况,一细心民警注意到,在木材加工厂外的路边上停有一辆大货车,随上前查看,发现车厢内留有水冬瓜树皮和刮痕,与木材加工厂院内的水冬瓜树皮一致,但车上无人。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提取车内残留物后返回单位,通过公安网查询车牌,获取车主信息后,以找车拉货的方式联系车主李某某,并将其带回到执法办案中心询问调查。李某某在自己的通话记录、车内残留物对比等证据面前,如实交待了自己合同他人从云台山滥伐林木出售的违法事实。
李某某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木材加工厂非法收购原木逃避处罚,不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等待他的将是更严厉处罚。
南华森警提醒广大木材加工企业:请合法经营,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否则,根据《南华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一年内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或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累计达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不予审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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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木材木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