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全国林业局实施新系统办理木材植物检疫证,为避免延误发货,需提前通知办理证书【批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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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办证公告”
2017年8月1日开始,我市将运行使用全国统一的新版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为方便木材经营加工业主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8月1日始首次到窗口办理木材出运《植物检疫证书》时,业主须携带相应的《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以便系统录入后再次办证时能自动检索。
二、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登记备案
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要求,调入我市松科植物及其制品需进行登记备案。我市的此项登记备案工作由市森防站(江滨路19号)负责,其它单位不再受理。
1、外省、外县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含进口材),凭调出地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备案。
2、松疫木定点加工企业依法调入的松疫木,凭《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或《江山市病疫木除害处置联系单》备案。
3、鉴于我市已发生松材线虫病,我市自产松木凭《采伐许可证》或《江山市内木材运输证》进行备案。
三、《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的签发及领取
1、市森防站对经登记备案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检验检测,合格的,签发《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由业主到市森防站领取。
2、杉、杂木及其制品的《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由业主直接到窗口领取。
四、《植物检疫证书》的办理
1、业主持《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到窗口办理。
2、因新系统办理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时,要求对方提供《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因此,请业主提前24小时到窗口办理,防止对方因未及时确认回签《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而影响产品出运。同时,《植物检疫证书》及《木材运输证》有效期延长24小时。
五、调入木材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请到调出地森检机构办理,不需到市森防站办理。
因新版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程序复杂,可能与以前相比办证时间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来源:中国木材木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