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环保政策即将出台 京津冀又要停工限产6个月!【批木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0日 09:58:00 已收藏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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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环保政策即将出台 京津冀又要停工限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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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京津冀停工潮”还历历在目,而今年,停工令又要来了!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

  采暖季限产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范围:“2+26”城市

  重点措施:

  1、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2、秋冬季期间,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3、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环渤海及山东省域港口的集港煤炭全部改由铁路运输。

  4、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与去年的政策相比,今年钢铁产能限产50%重点城市增加了天津、邢台,其他非重点城市限产比例也明确为30%;限产计量标准除维持以高炉生产能力计,增加了配套烧结、焦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要求。

  此外,增加了“环保达标免错峰”,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等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可不予错峰,但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仍需限产50%,仅部分生产工序和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仍纳入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按照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错峰。

  持续半年之久的停工限产再次来临,其目的自然是为了保护环境,但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对于上半年GDP排名下降、增速仅3.4%垫底的天津经济来说,无疑又是雪上加霜。

  重点关注一下风波不断的天津楼市,前有“海河英才”计划的利好刺激,后有严格调控不放松的一再重申,土地、新房、二手房“三价联控”仍将长期持续,在这样的形势下,接踵而来的停工限产,又给了楼市当头一棒。对于供应端来说,房屋整体竣工时间的延长成为某种必然,反映到购房者,焦急、不满情绪也是可以预料的结果,而供需矛盾的加深,也将为后期埋下诸多隐患。

  以下附意见稿部分原文: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1、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2、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钢铁项目,禁止外地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225万吨,山东省压减355万吨,河南省压减150万吨以上。区域内完成48台共294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予以公开问责。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所有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车间应密闭;实施清洁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方式运输。启动城市建成区内焦炉炉体加罩封闭工作,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7、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各省(市)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铁水联运、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运输结构调整目标,大幅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禁止公路运输;加快铁路线连贯连通建设,解决货物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港口和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煤矿等重点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环渤海及山东省域港口的集港煤炭全部改由铁路运输,大幅提升疏港矿石铁路运输比例;完成唐曹等货运铁路线建设,大力提升张唐、瓦日铁路线煤炭货运量;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九)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26、实行差别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各地要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2018年9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

  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方式,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应少限产或不予限产。

  27、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实施方案;限产计量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配套烧结、焦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可不予错峰,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产50%,由相关省级部门上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仅部分生产工序和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仍纳入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按照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错峰。秋冬季期间,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可不予错峰。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28、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除符合上述差别化错峰生产条件的,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玻璃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采取停产保炉等方式限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8年9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

  生态环境部召开2018年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有记者问,去年大气十条圆满收官,但是本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目前在大气治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贵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此,刘友宾表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近日全国人大还专门增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作出有关决议,充分体现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既充分肯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也客观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生态环境部将针对问题和意见,认真梳理,提出整改任务清单,及时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抓紧落实整改要求。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制定考核办法,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为重点,更加注重源头防治,优化调整四个结构,切实减少结构性污染问题。

  二是健全法规制度和科技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加快出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修制订一批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是加强督察执法,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作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深化环境治理体系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的保障和经济政策的激励力度,完善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切实加强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真正的环保风暴才刚刚开始!无数中小企业倒在了环保风口上!2+26城市扩展到80个城市!

  近期,生态环境部近期约谈5个地区政府,要求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2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新整改方案!环保越来越严了!

  另外据经济观察网报道,环保部环保督察办公室主任刘长根透露,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很严峻,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包括相应量化问责办法正在加紧制定中,不久后就会出台。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本轮督查覆盖范围更广,从京津冀及周边28城扩展到80个城市。生态环境部还将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严肃量化问责。

  过去一年,环保风暴让铸造、家居、板材、造纸、印刷、矿业、化工等企业“生不如死”。限产、关停、涨价潮.....单单是京津冀就有17.6万家小散乱污企业被整治,无数中小企业倒在了环保风口上。

  2017年2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亲自带队督查,同4月京津翼区域重污染对“2+26”城强化督查启动,计划取缔所有“小散乱污”企业。今年4月开始,环保税迎来首个征期,26万人为排污买单。

  其实,2018年,真正的环保风暴,才刚刚开始!2018年,各种针对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密集出台,还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行事的企业老板,可能会罚到你后悔没早点关门。环保越来越严格,范围越来越广!很多兄弟,内心都是很焦虑的,敢问出路何在?

  来源:中国木材木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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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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